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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中融普洱工艺收藏茶篇)
时间:2016/9/29

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

交易规则(中融普洱工艺收藏茶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正常交易程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所有参与开户交易的交易商及托管方应认可本交易规则并自愿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后才参与交易,其开户交易即表示其完全认可并愿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  参与开户或交易的交易商及托管方应保证其自身符合相应政策法规和规则的要求,符合本交易中心交易标的对应的应具有的条件,能满足独立承担其交易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  本中心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本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互惠的原则,组织交易商开展商品现货挂牌交易业务。

第五条  本中心利用互联网络,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提供电子订货系统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服务。

第六条  本规则适用于规范本中心现货挂牌交易的各项行为。本中心工作人员、会员单位、交易商、交收仓库、结算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定义与术语

第七条  现货挂牌业务是指经交易商申请、本中心审核认证通过的商品,在本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挂牌交易和交割提货的业务过程。中融普洱工艺收藏茶所指交易商品标的为普洱工艺收藏茶饼。根据传统普洱茶生活中默认投茶量为每投7/包,本交易中心平台上交易单位为7/包。本交易中心平台上线交易品种如有根据每饼普洱工艺收藏茶饼所附配赠的其他文化工艺品时,该文化工艺品随每整饼普洱工艺茶饼配赠壹份,配赠的文化工艺品的价值不含于交易商品的价格内。如客户提货,相关提货标准要求,方能提取配赠的文化工艺品(见本则后述)。

第八条  交易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本中心审核批准获得交易账户并利用本中心平台从事商品现货交易业务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协会等)、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经济主体。

第九条  现货挂牌的商品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经本中心审核认证通过后,在本中心挂牌转让和交收的商品。本中心采用商品代码制管理,具体商品代码见本本中心现货挂牌公告。


第三章 会员单位管理

第十条 会员单位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本中心审核批准,开展商品现货交易相关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 会员单位独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在任何情况下不代表本中心,不得冒用本中心名义开展任何业务。

第十二条 会员单位应当根据《会员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并接受、服从本中心的监督与指导。

第十三条 交易商有权对会员单位进行监督,发现会员单位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有权向本中心进行投诉。


第四章 交易商适当性管理

第十四条  交易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和业务规则;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中心的管理与监督;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相互尊重、严格自律、自觉维护正常的交易和交收秩序,认真履行应尽职责;充分行使享有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本中心的商业声誉。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应加强对交易商的适当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会员单位原则上应是具备相应商品现货流通、行业咨询服务等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会员单位应对交易商做好风险提示工作,确保交易商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

(三)交易商应满足本中心准入条件,在参与交易之前,应当熟悉本中心的相关规定及交易规则,了解交易风险,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四)会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交易商进行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充分了解交易商的身份、财产状况、收入状况,证券、外汇、期货等金融产品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充分揭示交易商参与交易的风险性,并审慎的评估其参与此交易的适当性。

(五)会员单位应建立交易商分类标准,依照交易商投资经验的不同,将其分为入门级、提高级和专业级等类别。

(六)会员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对交易商进行适当性管理的职责,围绕交易商分类标准,有针对性地对交易商做好风险揭示、培训、教育等工作,引导交易商在充分了解商品现货交易风险的基础上参与市场交易。

(七)会员单位应对于投资经验欠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交易商予以特别关注,提供相适应的教育和服务,减少其投资盲目性,帮助其逐步培养理性的投资习惯以及掌握必要的投资技能。

(八)会员单位应当妥善的保管对交易商进行适当性管理的资料,并依法对交易商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九)会员单位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商的所有交易记录,并依法对其保密,未经有权机关及本中心允许不得公开或传播。

(十)会员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部门或指定专业的人员,落实对交易商进行适当性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会员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在员工绩效考核标准中加大交易商教育指标及合规指标的权重,以抑制会员单位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本中心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管理和交易商适当性管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种方式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交易商理性交易。

第十七条  交易商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交易商本人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相应的交易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交易商自行承担。

客户声明:本人或本单位向马鞍山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声明:本人及本单位具有马鞍山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提供交易平台上交易产品相对应的法规所允许的交易资格。本人或本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他方无涉,由本人或本单位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均由本人或本单位承担与他方无涉。



第五章 交易时间和商品要素

第十八条  交易日为周一至周六,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中心认为必要的,可以对不同交易商品的交易时间和整体交易时间进行调整或宣布暂停交易并发出公告。

第十九条  商品审核认证通过后,本中心在官方网站将交易通知以公告形式提前公示商品要素。商品要素包括:商品代码、基本信息、最小单位、报价货币等。


第六章 商品申购

第二十条  商品申购为交易商获得挂牌商品的渠道之一。交易商发起申购申请的前提条件为:

(一)商品须经独立评审机构或行业协会推荐并得到本中心认可;

(二)商品供货商须提供商品的原产地证明、权属证明等追溯文件,并书面承诺通过审核后,商品通过本中心进行申购;

(三)提供该商品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四)本中心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第二十一条  申购流程:

(一)申购申请由交易商发起,至少一名交易商作为申购领投人牵头办理申购商品相关工作。

(二)申购领投人填写《申购及挂牌申请书》,并向本本中心递交现货申购挂牌申请资料。

(三)本中心交易商品审核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交易商品进行评审。

(四)审核通过后,供货商、申购领投人与与本中心办理货物托管入库相关事宜。

(五)本中心发布商品现货申购挂牌公告,申购公告包括申购商品、申购期限、申购目标等内容。

(六)网上公开申购。交易商按自主意愿选择是否支持现货申购中的商品,愿意支持该商品且同意将全部申购获得商品于本中心进行挂牌交易的交易商通过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登记所需商品数量。

(七)交易商于登记所支持的商品前应当按照商品申购价格于交易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否则无法登记或登记无效,申购期间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被冻结。

(八)申购期满,本中心发布申购结果公告。

(九)若申购成功,由本中心主持办理货权转移与资金结算事宜,交易商申购获取的商品权益登记于其交易账户名下。因申购总资金大于申购目标金额造成交易商将未能全部获取申购登记的商品的,未获取的商品对应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上述事项处理完毕由本中心发布申购商品挂牌上市交易公告,申购终止。

(十)若申购失败,申购资金解冻,申购领投人可重新向本中心发起申请。连续三次申购失败或本中心认为商品不适宜再发起申购的,申购终止。

(十一)参与申购的交易商按申购支持的金额向本本中心缴纳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服务费标准详见商品申购公告。

第二十二条  现货申购定价过程中交易各方均禁止如下行为:

(一)蓄意抬高定价;

(二)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市场;

(三)本中心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七章 商品交易

第二十三条  交易商通过本中心进行现货交易,须提交身份验证资料,签署《交易商入市协议》、《普洱工艺收藏茶饼交易风险提示书》并开设交易账户和资金账户。交易商应当将交易资金通过交易资金存管银行的专用资金账户存放于交易账户。只有存放于交易账户的资金方可用于交易商在本中心的交易

第二十四条交易商签订《交易商入市协议》,即视为同意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会员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并同意委托本中心代为办理交易商所持有但尚未实际交收的交易品之保管、保险、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  商品的首日挂牌参考价即为商品的申购价,所有报价均为不含税报价。

第二十六条  现货挂牌是采用全额交易、先买后卖的交易模式。

第二十七条  交易流程:

(一)交易商通过本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终端输入用户代码及密码登陆;

(二)交易前,参与交易的交易商须向专用结算账户存入充足的交易资金,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三)商品持有者发出卖指令,系统同时冻结相对应的商品权益;

(四)买方发出买入指令,系统同时冻结相对应的商品的全额货款及交易手续费;

(五)系统将买卖指令按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时,系统将自动成交。一经成交即视为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商品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系统在扣除交易手续费、仓储费等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货款转给卖方,将商品权益计入买方交易账户。

(六)未成交部分,发出指令的用户可以撤消指令,指令撤消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解冻所对应的交易款或交易商品。否则,未成交部分继续在交易系统中参加当日交易。当日交易结束后自动失效。

(七)成交后,买方可以随时申请提货,也可以将交易商品继续参与交易。

第二十八条 本交易中心不承担线上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收代扣、代缴义务,交易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申报和缴纳。

第二十九条  交易指令的内容包扩:交易商账号,交易商品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数量。

第三十条  原则上每日开盘价为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当日该产品交易时间内最后三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三分钟无交易的,其收盘价为最后一笔成交价。

第三十一条  为了防范风险,本中心实行每日涨跌幅限制制度。挂牌首日最大涨跌幅以挂牌参考价为基数、次日起最大涨跌幅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为计算基准。具体每日最大涨跌幅限制标准详见交易商品交易公告。

第三十二条  成交双方须向本中心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准。某一交易商品交易手续费标准详见商品交易公告(手续费可申请按月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另议)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中心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如:用单一账户同时作为买方卖方进行交易),经本中心研究认定后,可以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严重破坏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本中心有权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



第八章 结算与交收

第三十四条本中心采取实时交易的原则,与结算公司、存管银行共同完成对交易商的资金结算。

第三十五条  交易过程中,交易系统实时记录买卖双方资金和商品数量的变化;当交易资金余额或商品存货不足时,系统不再接受其交易指令。

第三十六条  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对交易各方的货款及商品数量进行统一结算,结算公司和存管银行根据交易结算情况进行对账并完成资金划转。

第三十七条  在本中心交易系统开放期间内,交易商可以通过网上进行交易账户和资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第三十八条  交易商在申购和交易之前必须向交易账户存入足额的资金,以确保各款项及时支付。

第三十九条  产品正常交易时,交易商通过交易获得的交易商品,可以随时按照提货流程提货,提货交割应提前发出交割申请,由交易中心后台进行审核完毕后,本人亲自现场办理提货手续,提货最小标准为1(如提货数量未达到51包整倍数,提取时会有一定的误差,提取的商品不提供包装,如需包装另外收取费用)。具体提货流程参照《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现货交收管理办法(普洱工艺收藏茶饼文化艺术品篇)》执行。其他提货所必须的法律手续按本交易中心要求执行,本中心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或相关部门要求做出相应规则的调整的权利。


第四十条   交易商办理货物交收需缴纳仓储费、保险费、托管费、提货服务费等交收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名目及标准等详见本中心公告。  

第四十一 条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主管部门要求决定藏品下线时间。  产品下线时(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品种下线提前告知),客户交割提货,除完成以上手续,本人还应根据交易中心与仓储方的要求缴纳仓储费用后进行提货。客户应遵守相应交割制度与提货标准,如遇交易中心调整,应认可交易中心交割制度的调整。在同等条件下,由数量优先的客户遵循以下标准提取:件、箱、提、饼依次进行提取,如未达到最小提货标准的客户,在以上客户交割完毕后,随机提取。客户不能因此有异议(如交易中心依据情况进行交割调整应遵守)。交易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实物交收申请并填写交收数量,交收数量应为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最小交收单位以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商品详细信息中最小提货量为准。藏品在公布下线日期后,如不足最小提货数量时需要提取的,提取时会有一定的国标误差,不提供包装,如需包装另外收取费用。为服务客户交割,交易中心在客户产品下线后为交易客户免费支付一个月仓储费。在此期间,客户提货无需支付仓储费,在藏品下线一个月后如还未提出交收申请的, 本交易中心按交易商账户内各藏品数量乘以最后下线日前五日均价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三的金额比例收取仓管费。因此,在客户在交割提货时,如一年内未提货,视为放弃该藏品数量的所有权!本交易中心平台上线交易品种如有根据每饼普洱工艺收藏茶饼所附配赠的其他文化工艺品时,该文化工艺品随每整饼普洱工艺茶饼配赠壹份,配赠的文化工艺品的价值不含于交易商品的价格内(在提货未达到51泡整倍数的情况下,不赠送每饼所附配赠的文化工艺品)。

 

第四十二条  相应提货费用及时间安排详见本交易中心相关公告通知,本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公告。


第九章  挂牌终止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本中心对交易品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挂牌终止流程:

(一)已经完成交收比例超过80%的品种。

(二)对于不活跃的品种,或有较大争议的品种。

(三)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而必须终止的情形。

(四)本中心认为的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第十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四条  商品现货挂牌实行交易商品审批制度,确保交易商品的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入场交易,保障商品持有者及交易商的权益,只有经过本中心批准的商品才能在本中心交易。

交易商品审批制度规则如下:

(一)本中心设置交易商品审核委员会,委员会由本中心专业人员及行业专家等组成,旨在对现货挂牌的前提条件、交易商品的质量、交易商品的定价以及储存等进行审核。

(二)本中心交易的商品存放入本中心指定交收仓库。

(三)为了防止商品储存期间发生数量、质量等变化,本中心对指定交收仓库采取审核制,对仓库的资质、环境、软硬件条件和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考查。并加强日常管理,本中心每月对指定交收仓库进行检查,与仓库进行商品盘点和对账。 

第四十五条  商品现货挂牌风控管理制度还包括价格波动限制制度、停复牌制度、强制交割制度、风险警示制度,及异常情况监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具体规定参照《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提醒:商品价格的波动和其他因素变化,有可能影响交易商的收益与损失,交易商能够独立承担相关所有风险后,遵守规则进行参与。

(一)本中心所指,客户交易资金(包含申购等参与本交易中心的所有资金)应为客户自身所有。客户以上交易资金如为客户拆借资金,本交易中心可以根据相应风险要求及以往事件,对客户进行风险评定,后决定是否对该客户进行禁止交易操作。


(二)交易商交易资金进入本交易中心与对应银行合作的在银行的账户,交易商交易资金在此账户中,客户可以正常进行交易,申购。客户资金在此账户中可以正常获得交易所应有的收益,无其他对应收益,客户均表示认可。本交易中心及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及交易中心合作银行提供交易商出入金服务。如非本交易中心原因而是他方原因(包括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或合作银行)造成出入金不便而产生的对应资金成本及机会收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由于网络或技术及非本交易中心而由第三方(包括交易软件服务商或合作银行)引起客户相应损失,客户可向相应直接责任方诉求与本交易中心无任何责任。


(四)本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上述交易系统合作单位及合作银行,客户应接受要求并积极配合,由此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客户资金成本及相应机会收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人交易账号对参与的所有交易及经纪商活动均完全认可(活动包括本交易中心配售、营销活动和经纪商配售、营销活动等)(不仅限于此),由此所产生的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与马鞍山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

第四十八条  交易商对本交易中心发出的补充公告如存在异议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提出,未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即表示完全认可。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本中心。

第五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

二零一六年八月





    根据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我交易中心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交易中心只提供线上实物商品的交易平台业务。本中心的相应宣传只是基于本平台相关正常业务的发展而公布,同时本中心的相应公告不作为任何交易意见,仅作为相应正常工作公告和正常风险的提示,所有判断权及决定权均由交易客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确定。

    另我交易中心会在存续期及技术允许以及第三方支持条件下提供相应商品的交易服务,如果其他方依我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线上交易商品作为介质进行运营和运作,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如若违反,其应独立承担法律与经济责任,与我公司无涉。同时其对应参与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做好相应了解后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并承担相应权责,与我公司无涉。

 

    根据本交易中心前期申明及相应公告备注,本交易中心除自身发出的中心公告外的其他公告,是依据他方的申请转发,相应的权责由公告备注的对应方承担,同时该类公告也不作为交易意见及参考,交易方及参与方应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做好相应了解后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相应责任自行承担。

 

 

备注:中心对外业务对接,仅有客服企业QQ800031809)。本交易中心不做任何投资指导,所有投资指导均与本公司无涉,均为他人行为。请理性判断,谨慎投资。